法律常識練習(8)
不論是公務員考試還是事業單位招聘考試,法律常識都是必考內容,為幫助大家鞏固法律常識相關知識,公務員考試網特整理了幾道法律常識練習題,供大家練習?焖賯淇伎蓞⒖國家公務員考試用書。
1.
張大媽于某日清晨在路邊撿到一名棄嬰,帶回家中撫養十幾天后,將該棄嬰以8000元價格賣給鄰村劉某。張大媽的行為構成( )。
A.遺棄罪
B.詐騙罪
C.拐騙兒童罪
D.拐賣兒童罪
2.
下列哪一情形不屬于“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”?( )
A.國家工作人員甲,將公款借給其弟炒股
B.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甲,以個人名義將公款借給原工作過的國有企業使用
C.某縣工商局長甲,以單位名義將公款借給某公司使用
D.某國有公司總經理甲,擅自決定以本公司名義將公款借給某國有事業單位使用,以安排其子在該單位就業
3.
甲欲殺死乙,在乙飯碗里投放毒藥,不料朋友丙分食了乙的飯菜,甲為了殺死乙,沒有阻止丙,結果導致乙和丙均中毒死亡。甲對丙死亡所持的心理態度是( )。
A.過于自信的過失
B.疏忽大意的過失
C.間接故意
D.直接故意
4.
下列表達中,正確的是( )。
A.不滿18周歲的人犯罪,不適用附加剝奪政治權利
B.不滿18周歲的人犯罪,應當從輕或減輕處罰
C.不滿18周歲的人犯罪,應當宣告緩刑
D.不滿18周歲的人犯罪,不適用無期徒刑
5.
刑罰分為主刑和附加刑,下列選項中不屬于附加刑的是( )。
A.罰金
B.沒收財產
C.驅逐出境
D.剝奪政治權利
國家公務員考試網答案與解析
1.答案: D
解析:
拐賣兒童罪是指以出賣為目的,拐騙、綁架、收買、販賣、接送或者中轉兒童的行為。行為人只要明知是拐賣兒童的犯罪活動,而實施了上述六種行為中任何行為之一的,就構成拐賣兒童罪。根據此定義,題中張大媽的行為構成了拐賣兒童罪。故正確答案為D。
2.答案: C
解析: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會《關于<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條第一款的解釋》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屬于挪用公款“歸個人使用”:(一)將公款供本人、親友或者其他自然人使用的;(二)以個人名義將公款供其他單位使用的;(三)個人決定以單位名義將公款供其他單位使用,謀取個人利益的。A選項屬于將公款挪用給自然人使用的情形,B選項屬于以個人名義將公款供其他單位使用的情形,C選項屬于單位向單位借錢的情形(行為人沒有謀取個人利益),D選項屬于個人決定以單位名義將公款供其他單位使用,謀取個人利益的情形。所以ABD三選項的情形屬于而C選項不屬于“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”。
3.答案: C
解析:
間接故意,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,并且放任這種結果發生的心理態度。放任,是指行為人對于危害結果的發生,雖然沒有希望、積極地追求,但也沒有阻止、反對,而是放任自流,聽之任之,任憑、同意它的發生。
顯然對于丙的死亡,甲并不是持積極追求的心態,故屬于間接故意。故正確答案為C。
4.答案: B
解析:
根據刑法第十七條第3款規定: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,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。故正確答案為B。
5.答案: C
解析:
根據《刑法》第三十四條規定,附加刑有三種:罰金、剝奪政治權利、沒收財產!缎谭ā返谌鍡l規定“對于犯罪的外國人,可以獨立適用或者附加適用驅逐出境”,但這不屬于附加刑。故正確答案為C。
本題相關知識點:
附加刑是補充主刑適用的刑罰方法。附加刑既可以附加于主刑適用,又可以獨立適用。在附加適用時,可以同時適用兩個以上附加刑。在獨立適用時,主要是針對較輕的犯罪。
關鍵詞:
公務員